有关(I)重选退任董事,(II)授出一般授权以购回股份,(III)采纳新购股权计划,及(IV)修订现有公司细则及采纳新订公司细则之建议 Post date 26 7 月, 2022 ← 更改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地址 → 委派代表书